高明共有产权房申请材料

  申购人需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新市民向居住证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交以下材料:

  (1)高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需自行填写打印提交);

  (2)申购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3)申购人婚姻状况材料复印件(离异的应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文书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4)诚信承诺书(原件);

  (5)新市民还要提供居住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家庭住房、财产、收入等情况,并声明同意审核机关核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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