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共有产权房去哪申请

  申购地点:

  符合条件、自愿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实施对象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向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以办理共有产权住房申购申请,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终审。

  拓展信息:

  共有产权住房应当用于承购人自住。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同一小区的,应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承购人无需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共有产权住房小区原则上应当实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由承购人承担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物业服务等费用,在物业小区内行使业主权利,缴纳按照整套共有产权住房全部产权建筑面积计算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服务费,并享受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应权利。承购人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共有产权住房,不得擅自出租转借、长期闲置、改变用途,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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