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租房补贴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
租赁补贴只向在市场租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的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在三水稳定就业的非本区户籍家庭和个人(新市民)、新就业无房职工等发放,已经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购买经适房、承租政府其他各类公房的家庭等均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申请受理地点
(一)本区户籍居民: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镇(街道)住建部门、行政服务中心。
(二)新市民、新就业无房职工: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或镇(街道)住建部门、行政服务中心。
申请程序
领取表格:申请人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向受理点领取《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提交资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连同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并交回受理点,由受理点将资料录入系统。
审核公示: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就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由所在镇(街道)初审、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复审,并分别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