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大连买房限购吗
限购。
非大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的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因回迁安置、继承、司法判决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不在限购范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婚姻登记状况、户籍证明等材料由相关部门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组成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按各自职责核查认定。商品住房限购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完税凭证出票时间为准。
政策来源:https://www.dl.gov.cn/art/2018/3/21/art_854_367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