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驾驶证到期前几天可以换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本地和异地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以内,均可正常换证。

  (2)本地核发的驾驶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驾驶证被注销,被注销未超过2年,注销可恢复,通过科目一(收费70元)考试恢复驾驶资格,异地核发驾驶证需回核发地恢复驾驶资格。

  (3)本地核发的驾驶证被注销超过2年,注销不可恢复,需要到车管所三楼考试组缴纳490元预约考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不需考长途),考试合格后,驾驶证恢复正常状态,异地核发驾驶证需回核发地恢复驾驶资格。

  例如:驾驶证有效期限为2010年1月28日至2016年1月28日,则应于2016年1月28日前90日内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业务,最迟换证日期为2017年1月28日,2016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8日时间内,可正常换证;2017年1月29日起,则驾驶证被注销,至2019年1月29日这段时间,可以到车管所三楼考试组预约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恢复驾驶资格;如果到2019年1月29日还未换证,则需到车管所三楼考试组预约科目一、二、三考试。

  政策来源《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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