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燃放烟花爆竹如何处罚?
杭州余杭燃放烟花爆竹如何处罚?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规定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对批发经营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内容:职责分工
区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气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工作。
涉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属地政府及部门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四个平台”工作机制作用,并制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村(社区)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禁止燃放规定,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