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能在石家庄申请廉租房吗?

  外地人不能在石家庄申请廉租房。

  石家庄廉租房申请对象为城镇低收入或低保家庭,申请人应具有市内四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主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实际居住。

  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下同)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主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下同)实际居住。

  2.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经民政部门核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即:申请家庭在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合同备案房产)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受理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2.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申请。

  (二)街(镇)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初审通过,进入区级审核。

  (三)区级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未配租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从下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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