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及解答

  1、问: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后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其他消费提取?

  答:同一时间段内职工只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如果职工申请了一项住房消费提取,可以再申请其他情形消费提取(这里主要指重大疾病或者低保提取情形)

  2、问:购买自住住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是要求发生住房消费,所以要求职工提供相应的凭证等证明材料,先有支出,再来申请提取。职工购房后,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问: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是否需要租赁合同?

  答:无须提供租赁合同。职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4)职工可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委托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问:异地还贷可以提取深圳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还贷提取情形只限于本市范围内房产,职工可以选择其他住房消费情形进行提取。

  5、问:职工已退休,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吗?

  答:职工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可申请离休、退休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金额。

  6、问:如何了解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是否通过?

  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归集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7、问: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按月还贷提取协议是否需要终止?

  答:职工公积金贷款发生提前还款结清的,若职工需要保留公积金余额,职工应在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的当月办理终止按月提取协议业务,如未能及时终止该业务的,可能因提取金额较大导致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影响职工的下次公积金贷款申请。

  8、问:职工在深圳没有住房,在深圳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9、问:租房提取一年可以提取多少次?

  答: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职工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入口、0755-12329服务热线自助语音、微信公众号、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自助终端等自助服务平台申请提取的,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10、问:异地有房的情况下能申请租房提取吗?

  答: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可申请租房提取。异地有房在本市无住房可申请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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