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岸区幼升小政策
2021年武汉江岸区幼升小政策
一、入学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法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在江岸区申请就读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2021年5月31日前,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
2、在2021年5月31日前,其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在2021年5月31日前,其父母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外籍港澳台适龄儿童;
4、在2021年6月4日前,其父母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且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以外。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今年将无法安排户籍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在江岸区落户的“百万大学生创业就业”人员子女除外)或监护人(适龄儿童本人)未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请家长尽早做出妥善安排。
二、入学方式
入学方式分为两种:社区划片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
1、凡2021年5月31日前户籍在江岸区,且户籍地址与住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将按照社区划片对口入学。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入学,家长认真了解。
(1)具有江岸区户籍,但是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2)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
(3)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4)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五年内学位已用(政策内二胎除外);
(5)2021年5月31日至8月31日才将户口迁入江岸区;
(6)2021年5月31日前监护人(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
(7)江岸区落户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8)监护人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外籍港澳台适龄儿童;
(9)2021年5月31日前未进行网报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021年江岸区公办小学服务范围预安排
注:该范围为2021年江岸区义务段公办学校入学服务范围预安排,最终入学安排以江岸区人民政府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为准。具体相关事宜可拨打江岸区教育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82220468(小学)、82220407(信访)、82220569 (初中)
政策来源:http://www.jiangan.gov.cn/jaxxw/zfxxgk/zc_41333/qtzdgkwj/gsgg/202105/t20210517_16984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