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 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 | 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
基本条件 | 申请企业应为2021年1月1日之前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企业。 | |
具体条件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吸纳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简称“四类重点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企业 | 2021年度受疫情影响但仍为职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困难企业认定条件是2021年度企业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或2020年度(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同期相比下降70%及以上。 |
其中,上海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实行“免申请”发放。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系统比对,自动生成以工代训补贴审核表,经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划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而申请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的本市企业,应当以参保单位为主体,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申报补贴,申请指南: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