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购买新建住房)

  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

  新建住房,指商品住房期房、商品住房现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等。

  借款申请人需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资料、购房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资料

类别

资料名称

规格

份数

备注

个人

身份资料

身份证件

原件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人提供。

户口本本人页及变更页

原件

1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人提供。

婚姻关系证件

原件

1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件;未婚者不提供。

拟用于还款的借记卡或存折

原件

1


购房资料

购房合同(正本)

原件

1


购房首付款发票

原件

1


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离、退休证书

原件

1

离退休职工提供

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当月或上一个月记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记录的银行流水单

原件

1

离退休职工提供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原件

1

异地缴存借款申请人提供

说明: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对于离异的,除离婚证外也可提供离婚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3.对于需要申请组合贷款的,则组合贷款商贷部分资料请按照银行商贷要求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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