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购买安置房贷款常见问题及解答

  【申请篇】

  1、办理公积金安置房贷款后如何查询贷款进度?

  答:贷款受理后,借款人可拨打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热线62866677查询贷款进度或前往办理公积金安置房贷款的受理处查询。

  2、公积金安置房贷款可以申请冲还贷吗?

  答:可以。在公积金安置房贷款正常还款一期后,借款人可以申请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归还公积金安置房贷款。

  3、公积金安置房贷款的冲还贷业务在哪里办理?

  答:申请纯公积金安置房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应至原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贷款受理网点申请办理冲还贷。

  4、旧区改造征收工作启动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安置房贷款?

  答:当借款人家庭已就被征收房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且该被征收地块签约期结束、该征收补偿协议已达到生效条件后,可以向公积金贷款办理机构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5、在哪里申请办理公积金安置房贷款?

  答:申请纯公积金安置房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静安区受理处(梅园路128号)申请办理。

  【办理篇】

  6、公积金安置房贷款支持的旧区改造征收项目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征收安置住房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征收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的征收项目范围为经本市旧改管理部门确认,列入本市旧区改造对象的项目。

  7、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安置房贷款?

  答:旧区改造居民购买征收安置房,且征收安置房的价格超过总征收补偿金额的,可以就差价部分申请公积金安置房贷款。对不需要居民额外补充差价的征收安置房,不予进行贷款。

  8、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积金安置房贷款?

  答:申请购买征收安置房贷款的借款人应当为本市旧区改造被征收的居住房屋产权人、公房承租人或户]所在地为被征收房屋的其他家庭成员,已就被征收房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同时为所购买的征收安置房屋的产权人。

  9、征收补偿协议中存在多个家庭成员的,借款人申请公积金安置房贷款,需要征得其他家庭成员同意吗?

  答:借款人就购买征收安置房屋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取得被征收人与户籍人员的一致同意。如借款人与家庭成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不予进行贷款。

  10、当一份征收补偿协议对应多个家庭时,如何认借款人家庭购房差价款?

  答:被征收房屋对应的家庭数多于一个的,被征收人及户籍人员必须签订家庭协议明确货币及产权调换房屋在各个家庭间的分配。借款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覆盖的购房差价不得超过根据经家庭协议确定的征收补偿金额与其所购买征收安置房价款的差额,也不得超过各家庭所得全部征收补偿金额与征收安置房总价款之间差额。

  11、哪些人可以作为公积金安置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答:购买征收安置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应为具有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12、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确定的?

  答: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的:

  一是根据借款人家庭应当支付的差价款;

  二是根据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能力计算的可贷额度;

  三根据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

  四是根据本市目前公积金贷款个人或者家庭的最高贷款限额。

  13、可以同时申请多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能。一个借款人家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仅能就一套征收安置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14、当一份征收补偿协议对应多个征收安置家庭时,每个家庭都可以就其购买的征收安置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征收补偿协议对应两个及以上征收安置家庭的,借款人家庭可以就各自购买的征收安置住房(应不为同一套)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各家庭所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之和不得超过征收安置房总价款与征收补偿总全额的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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