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商转公)

  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

  1、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申请审批表

  2、卖方的“旧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3、居民身份证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5、个人征信记录

  6、证明还款能力资料

  7、个人近期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明细清单

  8、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9、首付款证明

  10、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11、收款账户资料

  12、户口本

  13、购房合同

  14、贷款担保资料

  15、契税完税证明

  16、房屋查册证明

  17、承诺书(适用于先结清原商业贷款后发放公积金贷款)

  18、承诺书(适用于以公积金贷款直接归还原商业贷款)

  19、划拨委托书

  20、卖方身份证材料

  21、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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