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操作流程
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操作详解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2/3以上职工同意,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4%,或申请缓缴。
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二是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申请。通过两种方式提交申请后,均需到柜台进行审批。
途径一: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柜台审批
第一步,登录、上传电子影像
单位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点击【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核实本单位信息后,点击【生成申请材料】,生成并打印《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11)和《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表212)一份。
第二步,签字盖章后上传申请材料
将打印出的上述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单位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应由2/3以上职工在《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表212)中签字,同意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
点击【上传申请材料】,将已签字盖章的上述表格的电子影像材料按路径导入后,点击【提交】申请。待后台审核。可在“历史申请记录”中查看审批进度。
第三步,管理部初审
管理部对单位网上申请的降比或缓缴事项进行初审。初审后,单位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查看审核进度。
第四步,现场审核(或邮寄材料进行审核)
初审通过的,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上传影像一致的材料原件到单位所登记的管理部办理现场审核(或邮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文件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领取。
途径二: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
第一步,填写表格
单位经办人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11)和《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表212),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如单位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应由2/3以上职工在《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表212)中签字,同意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
第二步,备齐材料到管理部办理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上表格,到单位所登记的管理部办理现场审核,受理部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提示:
1.申请经审批后生效,有效期到下一年6月底。到期如需延长,请下一年5月之前提交申请。
2.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不办理此项业务。
表格下载
住房公积金表211 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20190515版).doc
住房公积金表211 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20190515版样表).doc
住房公积金表212 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清册(20190515版).doc
住房公积金表212 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清册(20190515版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