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驾驶证考试转入深圳申请条件
深圳异地分科考试申请条件
一、申领驾驶证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驾驶证;
二、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考试地;
三、对同一申请人,初次申领或增驾业务,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的次数不超过3次;
四、已通过科目一的,可通过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将初次申领业务或增驾业务转到本市车管所继续办理;
五、未通过科目一的,可在车管所办理初次申领业务,原申请地初次申领业务将自动注销;
六、增驾业务可直接在本市办理转入业务后重新增骂,原申请地增驾业务将自动注销,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次数延续转出地考试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