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郑州产假工资分两种情况:

  一是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的,由社保部门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x规定的假期天数。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二是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按照产假前原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照发。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政策来源: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