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双阳区台湾通商务签办理材料
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需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 “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公安出入境(双阳区交警队东侧旁)
咨询电话:0431-8422074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8:30-11:30,13:30-17:00
冬:8:30-11:30,13:00-16:30
业务受理范围:出国境证件申请;再次签注申请。(港澳台定居签注、港澳商务签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