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户多人口用燃气生效时间及计费方式

  业务生效时间及计费方式

  (1) 新申请

  业务新申请受理成功后次月生效,业务周期共24个月。

  ✧计费方式为加基数的,业务周期内不满一个用气年度按13立方米/月核定增加基数,同一燃气客户同一用气年度增加基数部分不超过150立方米。

  ✧计费方式为3.05元/立方米气价的,业务周期内按单一气价计费。

  (2) 续期

  “一户多人口”业务期满前的四个月,燃气公司将推送给予续期提示,客户办理续期业务受理成功的,上期业务到期后下期业务自动生效,计费方式与新申请一致。未申请续期业务的,到期自动取消。

  (3) 终止

  终止业务自受理成功之日次月生效,原计费方式是加基数的,本用气年度剩余月份不再按加基数政策执行,原计费方式是居民阶梯平均价格的,本用气年度剩余月份按26立方米/月核定第一阶梯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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