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动车新国标有什么特征?
海口电动车新国标
该标准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即任何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即可判定整车为不合格产品;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车速由原来的不超过20公里/小时调整为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由原来的不超过40公斤调整为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由原来的不大于240W调整为不大于400W,以增加车辆的爬坡能力;新增电池防篡改、防止产品出厂后改装,车速超过标准限定。新标准不再对轮胎的宽度有具体的要求。,
新标准对车辆长宽高等部件的尺寸做出更具体的要求,其目的是对车辆外形大小做出限制,避免车辆体型过大,影响骑行安全。具体要求如下:整车高度≤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450mm;前、后轮中心距≤1250mm;鞍座高度≥635mm;鞍座长度≤350mm;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17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