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个人怎么申报?

  天津积分落户个人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为确定上、下半年积分排名的截止日期。

  二、申报网址

  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 点击进入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注册

  请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单位信息。由单位经办人负责单位注册。

  注意事项:

  (1)因系统升级申请单位均需重新注册,申请单位应为用人单位;经办人与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应为同一用人单位。

  (2)单位注册时可选择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受理点,每期只可选择一次受理点,选定后由该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积分的审核、打分工作。

  2、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

  请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信息填写完整保存后进行网上测评,测评通过后上传材料。

  注意事项:

  提交审核前,申请人可进行填写信息修改、重新测评、修改上传材料、删除申请人等操作;提交审核后,申请人不能再进行上述操作,请申请人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3、提交审核、受理

  提交审核后,人社窗口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结果。

  受理后联办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如上传材料需要补正,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依据补正要求更正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审核受理结果在申请人列表“状态”一栏显示“人社受理通过”。审核、补正期间需进行情况核实,请经办人和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4、公布积分分值、公示入户名单

  依据天津市积分政策,天津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积分专栏网站,逾期无法查询。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