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双方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上海市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外国人除外);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6、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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