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职工哺乳时间规定

  上海女职工哺乳时间规定

  答:哺乳时间1小时/天。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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