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及程序

  迁移条件:

  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

  办理流程:

  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一、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户口迁入登记,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二、除上述情形外,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拓展信息: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前款规定以外的高校、职院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以及在我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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