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动车上牌资料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综合服务站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非南京户籍的,需提供在宁居住证);

  (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电子发票可正常使用,但发票的名称必须与车主一致,可以在手机里调取,也可以打印纸质的带来窗口审核);

  (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拓展阅读】:电动车载人、佩戴头盔相关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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