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2年公积金缴费基数
2022年度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
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1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7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280元。
如遇调整,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调整人群:
2021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各单位应为全部符合规定的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政策来源: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