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尊老金发放标准

  南京尊老金待遇标准:

  80—8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发放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由各区民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本辖区老年人尊老金的发放和管理。

  2.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各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老年人生活优待制度。

  3.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严格登记、加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favnar3Iu3w7u6_ItS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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