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南京牌照和外地牌照区别

  外地牌照电动车在南京可以使用,但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工作,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态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经南京市政府批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

  拓展阅读:

  电动自行车可以临时停放在非机动车道路旁吗?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场所停放应当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占用盲道、人行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市容环境。

  电动自行车达到使用年限不再上路行驶,还需要办理注销吗?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达到使用年限或者因遗失、灭失等原因不再上道路行驶的,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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