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住证年审怎么审
居住证到期前30天内携带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年审。
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其他材料:(请按自身情况准备对应材料)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能够提供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为其办理居住证。但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得为其办理居住证。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劳动合同;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学习证明。
(3)新生儿办理:除了上述材料,还需带上跟孩子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拓展阅读:哪些人要申请居住证?
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非南京市户籍人员,拟在宁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自到宁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宁居住6个月以上的,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