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动车注销登记流程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2、注销情况说明
3、电动自行车号牌
电动自行车号牌遗失、灭失的,应当提交号牌遗失、灭失情况说明。之后车管所处理并通过注销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注销:
(一)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的;
(二)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三)电动自行车报废、以旧换新或不再使用的;
(四)电动自行车迁往省外的;
(五)车辆使用满十年的。
相关问题:电动自行车达到使用年限不再上路行驶,还需要办理注销吗?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达到使用年限或者因遗失、灭失等原因不再上道路行驶的,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