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放贷后可以停缴吗?

  不可以,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时,未来可缴年限作为可贷额及贷款年限的重要计算条件,计算得出贷款额额度,借款人应当遵守协议约定,在贷款放款后,仍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按时偿还贷款。

  因换工作,缴存至异地的,应当每月按时足额偿还贷款,避免产生逾期。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因工作调动或有多个账户的,应及时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合并手续。

  注: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的住房套数、面积、公积金缴存、公积金贷款历史、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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