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婚假必须在领证一年内休了吗

   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卫指导〔2016 〕30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原则上应在职工本人结婚时享受,如遇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时间休婚假的,经单位领导同意,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后十二个月内休完。

   按照规定所休的婚假,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假期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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