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门特办一次能用几年

  高血压、糖尿病及并发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等39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附目录),一旦认定,将长期有效

  调整待遇认定有效期至长期有效的39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目录

  1、除提到的39种门特病种外,其他门特病种仍然需要每年认定。

  2、已认定长期有效的门诊特殊病病种,如果超过1年未就诊且未产生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再次就诊须重新进行认定才能继续享受医保报销相关待遇。

  3、门特病种认定有两种方式:

  第一,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成办医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医院(格办医院)和西藏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就诊人员,门诊特殊病认定由就诊医疗机构直接办理。

  第二,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人员,需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或病情诊断及检查资料由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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