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医保二次报销条件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是有等待期的。

  1、城镇职工单位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学生儿童档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有效期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2、城乡居民成年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参保人员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享受待遇(医保缴费中断4个月后重新参保则视为初次参保)。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行的是级距式分段报销,花费越多,报账比例就越高。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随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刷卡报销。

  起付线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封顶线

  40万元。

  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7%;

  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

  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

  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什么是医保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就是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主要就是指身患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通过第一次实时结算以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比例超过一定的金额,就可以启动第二次报销,第二次报销的医疗费用,就属于大病统筹的医疗保险。

  门诊费用有二次报销吗

  成都医保参保人员在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时,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可直接报销门诊费用,不用二次报销。

  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如需要再次报销大病补充医疗报销可能需要补报,具体以医院及医保局说法为准!

  政策来源,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n9XdEkc8_wurgXAM-N_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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