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缴费额度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缴费基数:5626
单位缴费比例:3.50%
个人缴费比例:0.50%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单位缴费比例:3.50%
个人缴费比例:1.50%
最新调整:2020年7月1日起,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维持3376元不变;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即按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00%调整。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②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我市最低工资调整,目前为1720元;上限为21600元,即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200元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