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指南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关系建立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工作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条件

  外地户籍在无锡居住租赁房屋需要办理江苏省居住证。

  办理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可复印)

  (一)房东:房产证、土地证、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拆迁安置单/协议或者购房合同不能用于房租租赁登记;

  (二)租赁当事人:租房合同、身份证明;

  (三)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房管所现场提供);

  租赁房屋属于共有的,出租人还应当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受托人应当提供委托人授权出租证明;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到租赁房屋对应的房管所→填写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签字

  办理地址

  租赁房屋对应的房管所

  无锡房管所电话地址汇总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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