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证签注办理条件

  佛山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续期签注手续。

  ①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②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PS: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签注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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