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
➤北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
自2021年1月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0.8%调整至9.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调整
(一)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二)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个人账户探索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四)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
其中,第(一)、(二)、(四)项内容,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第(三)项内容在国家“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的原则下,结合本市实际,明确了可探索用于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