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条件
长沙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条件: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省内非长沙市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受理机构受理。现役军人的申请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
三、非本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受理机构受理。现役军人的申请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
(一)持有效的长沙市居住证;
(二)未持有效的长沙市居住证,则申请人须为长沙市户籍居民的配偶、子女或父母。
长沙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条件: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省内非长沙市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受理机构受理。现役军人的申请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
三、非本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受理机构受理。现役军人的申请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
(一)持有效的长沙市居住证;
(二)未持有效的长沙市居住证,则申请人须为长沙市户籍居民的配偶、子女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