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佛山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购买自住住房(含二手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不动产权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房发票;

  6、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7、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其配偶提取须提供;异地购房的,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须提供。);

  8、户口簿(非异地购、建、大修住房的,不需要提供)。

  

  1、根据《物权法》《婚姻法》,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且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的,其配偶(未进行登记的一方)可持结婚证到业务窗口办理提取;非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如只登记一人姓名,不能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应依法认定产权证上确认的所有权人。

  2、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拔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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