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什么

  上海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工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劳动能力鉴定):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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