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拓展:武汉失业保险金窗口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失业保险金申报告知及失业登记;职工医保关系已接续至灵活就业窗口参保;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
办理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如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发放提示
1、每月16日前办理申领手续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当月发放;16日以后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发放。
2、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保卡的失业人员,为确保失业保险金顺利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先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进行金融账户初始密码变更;无社保卡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至申领登记时录入的银行账户。
3、请遵守《社会保险法》规定,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否则将依法处理。
经办机构: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82260106 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85617905 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83883525 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84706036 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027-87253026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6867727 青山区红卫路街建设四路21号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23103 洪山区书城路18号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67880136 高新大道777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84739283 开拓南路29号联发大厦
江夏区失业办 87950057 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10号
东西湖区失业办 83215402 东西湖区两管一中心
新洲区失业办 89357004 新洲区邾城街古城大道156号
黄陂区失业办 61007016 黄陂区前川钓台道社会保障大楼
蔡甸区失业办 84948906 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
政策来源:武汉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