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公积金缴存基数

  烟台市公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年度缴存基数上限:22085元

  2021年度缴存基数下限

  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1730元

  市直及其他区市:1910元

  执行时间: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

  6月30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本次计息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进行计息,计息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结息后,全部利息均已同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营业厅,烟台一手通APP、爱山东APP等线上服务渠道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服务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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