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下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9年广东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倍执行,缴费基数下限不变,继续执行2019社保年度标准。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9年度本省第二类片区(珠海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855元)3倍执行,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

  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gkmlpt/content/2/2600/mpost_2600593.html#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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