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公积金能异地贷款买房吗?

  河北省直公积金已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

  严格商品房价格监管,对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价格实行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价金,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房备案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进行销售。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贷款业务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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