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率

  武汉市离婚率为:34.86%

  办理条件

  一、内地居民: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4、至少有一方是武汉户籍。

  二、涉外、涉港澳台、华侨结婚:

  1、当事人一方具有湖北常住户口,另一方必须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

  3、要求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不符合办理条件:

  ①如果在湖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后双方都已经不属内地居民则不能在湖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均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