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

  合肥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

  (一)合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地址:东流路100号

  联系电话:0551-63537083,63537087;

  (二)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瑶海分中心

  地址:长江东路915号春晖大厦2楼

  联系电话:0551- 64233327;

  (三)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庐阳分中心

  地址:宿州路236号房地产大厦A座二楼

  联系电话:0551-62640972;

  (四)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蜀山分中心

  地址:长江西路36号

  联系电话:0551-62837882,62828398;

  (五)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河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电话:0551-63358016;

  (六)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素大市场

  地址: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要素大市场D区二楼

  联系电话62617115;

  (七)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办证点,

  地址: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551-63830859;

  (八)国土资源档案馆

  地址: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

  联系电话:0551-62643354。

  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服务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办理条件

  ⑴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⑵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⑶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⑷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⑸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办理材料

  ⑴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⑵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⑶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原件1份

  ⑷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材料

  ⑸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核实,实现信息共享后申请人无需提供。)

  ⑹受托人代为申请材料除提交以上材料,还需提交:

  1.代理人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授权申请委托书(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⑺不同情形下申请登记,除提交以上材料还需提供:

  ⒈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

  ⒉境外申请人处分不动产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

  ⒊代理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代为处分不动产的,全部代理人应当共同代为申请,但另有授权的除外。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第一步:搜索“安徽政务服务网”,选择市级为“合肥市”,部门窗口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页面指引找到“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第二步:点击办理指南的“在线办理”,页面会跳转到办事账号注册登录页面,提醒你注册登录才可以继续办理;

  第三步:登录成功后,进入网上办理页面,按页面依次填写登记申请表、上传办理材料电子档并确认提交成功,(下图附提交材料清单)

  第四步:等待服务网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予以线上办理,受理和办理的进度可在页面个人用户中心查看;

  第五步:办结登记后,申请人凭收到的领证信息通知和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办理点领取证件。

  现场办理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窗口提出办理申请;

  第二步:工作人员初审办理材料无误后,予以受理;

  第三步:进一步对递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决定登记;

  第四步:工作人员在指定工作日内办结登记,并发放证件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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