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历年社平工资标准
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工作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在我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3272元(6106元/月)执行。
二、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8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318元、下限为3664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8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6106元、下限为3664元。
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工作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在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7386元(5616元/月)执行。
二、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7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7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616元、下限为3370元。
关于2016年度社会保险工作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在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091元(5175元/月)执行。
二、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175元、下限为3105元。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