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退休入户条件

  办理条件

  1、参加工作前户籍在本市

  2、现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入户。

  办理材料

  户口准迁证所需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8、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配偶随迁的提供)。

  户口薄领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

  3、准迁证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标准证件照一张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