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怎么填?
按照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上要求填写完整即可。
扩展资料:
“多证合一”信息确认
【事项描述】
按照“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新设立的单位纳税人,首次到税务机关办理业务时,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由纳税人对信息进行确认。纳税人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办理涉税事宜,税务机关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
“两证整合”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登记制度。
【报送资料】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确认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信息进行确认。
2.纳税人对“多证合一”信息确认以后,应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进行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
3.纳税人应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以及开立的全部存款账户账号信息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税款的快速划缴、高效对账和全程监控。
5.办税服务厅地址、网上税务局网址,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