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本市户籍公租房租金核减保障标准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事指南-新入户人员租金优惠》

  补贴标准

  入住市属租赁住房的新入户人员,可申请享受市属租赁住房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租金优惠,最长优惠期为3年。租金优惠金额=250元/月×核定优惠月数,其中核定优惠月数是从获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次月起开始计算,至终止或暂停情形出现为止。

  申请条件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二)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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